在使用化妆品越来越普遍的今天,不良化妆品的危害也凸显出来,1986年我国实施《化妆品生产管理条例》,但至今没有类似药品GMP生产的环境洁净度的规定。2007年卫生部规定了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,在美国和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,都必须符合美国联邦化妆品法规或欧盟化妆品指令---- GMPC全称为 Guideline for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of Cosmetic Products,中文叫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,以确保消费者正常使用后的健康。
由于化妆品常富含营养成分,容易滋生细菌,从化妆品所受到的污染的几个方面来看,未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环境污染也是重要来源。
故根据最新的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,对化妆品生产厂房卫生设计提了如下要求:
第七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区规划应当符合卫生要求,生产区、非生产区设置应当能保证生产连续性且不得有交叉污染,生产车间应当置于清洁区内且位于当地主导上风向侧。
4平方米,车间净高不得小于
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地面应当平整、耐磨、防滑、无毒、不渗水,便于清洁消毒。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,不积水,在最低处设置地漏。地漏应当有翻碗或者蓖盖。
1.5米。
第十九条 生产区必须设更衣室,室内应当有衣柜、鞋架等更衣设施,并应当配备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。
第二十条 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、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。
2米,附近不得有污染源。采用紫外线消毒的,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/平方厘米,并按照30瓦2.0米吊装。
1000个/立方米。
第二十六条 凡接触化妆品原料和半成品的设备、工具、管道必须用无毒、无害、抗腐蚀材料制作,内壁应当光滑,便于清洁和消毒。化妆品生产工艺流程应当做到上下衔接,人流物流分开,避免交叉。
(备注:以上条例编号顺序按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编号顺序)
洁净室是特殊的房间,该房间内的空气悬浮粒子浓度、空气温度、湿度、压力等参数均需要控制,并且它应有减少粒子的诱入、产生和滞留之功效,化妆品生产车间为一般生物洁净室,主要控制有生命的微粒对操作对象的污染,内部一般保持正压。
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GB 50073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化妆品洁净车间洁净度要求附下表:
附表1:化妆品车间环境标准
品种 | 环境 | 空气洁净度级别 | 浮游菌浓度 | 备注 |
眼部、婴儿和儿童护肤用品 | 半成品储存间 | 应8.3级(ISO) | ≤1000cfu/ m3 | |
灌装 间 | ||||
清洁容器的储存间 | ||||
更衣室 | ||||
其他品种 | 同上 | 应8.3级(ISO) | ||
灌装间工作台表面 | ≤20cfu | 不得检出致病菌 | ||
工人手表面 | ≤300cuf/只手 |
附表2: 建议的化妆品生产洁净度级别
化妆品种类 | 空气洁净度级别(ISO) |
眼、口、婴儿用品 | 全室7-8级,局部5级 |
营养型膏脂(膏霜) | 全室7-8级,局部6级 |
指甲、毛发及其他用品 | 全室或局部8级 |
化妆品洁净厂房验收规范:
《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591
服务客户:
1、澳思美日用化工(广州)有限公司
2、广州舒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3、广州形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4、广州市精彩化妆品有限公司
5、广州市唯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
....以上排名不分先后